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市本级财政预决算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  (摘要版)

  受市政府委托,7月27日宜春市审计局局长邓余平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扶贫政策落实、疫情防控、财政存量资金、市属国有企业、就业资金及政府重点建设项目。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不含三区,下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平稳增长。2019年市本级实现财政总收入32.37亿元,同比增长11.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4亿元,同比增长18%;基金预算收入46.81亿元,同比增长43.35%。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9年市本级民生方面支出达到5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9.2%,同比增长56.31%;文化教育投入16.35亿元,同比增长51.84%,

  ——着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积极支持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1.06亿元,同比增长88.1%;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市扶贫资金投入7.28亿元,同口径增长3.4%。

  一、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9.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6.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3亿元;社保基金收入40.59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5.5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制较为规范,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在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施行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就“三公”经费、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对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延伸,并根据分析结果对17个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收入管理不到位、支出行为约束不严格、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乡镇骗取扶贫资金;个别村委将扶贫资金账外存放;少数部门、乡镇挤占扶贫资金;不符合条件个人享受扶贫政策补贴;部分扶贫资金滞留、闲置;部分项目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擅自更改建设内容、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防疫资金筹集、分配不到位;少数资金未规范使用;个别县防疫人员补助配套政策制定不及时。

  (三)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部分乡镇、单位未及时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少数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盘活使用;部门预算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个别县财政资金盘活后未及时使用。

  (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企业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部分企业未严格约束支出行为。

  (五)就业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不符合条件个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创业贴息补贴;部分县未及时下拨、使用就业资金;少数县就业资金使用不规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对2个重点项目和7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监理到位时间晚、监理单位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承包费超出限额;部分项目多计工程量、高套材料单价等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五、审计建议

  1.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改进预算编制方式,量力而行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收入征管制度,确保财政收入应征尽征、应减尽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严把支出政策关口,从严压缩一般性支出。

  2.定期跟踪检查,规范存量资金盘活使用

  建立定期清理和报告财政存量资金机制,梳理甄别可以盘活统筹使用的资金,定期统计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和使用情况;将收回的存量资金合理纳入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资金,重点用于保增长、保民生、保运转等重要领域,将存量资金用活用好、用出成效。

  3.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聚焦扶贫、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善专项资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4.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对于反复出现的顽固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对敷衍整改及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